车辆被盗后就可以注销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八章,注销登记;第四十四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灭失或者因故不在我国境内道路上使用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海关监管车辆,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4)交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