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妇女的身体只能由女侦查人员进行吗

更新时间:2024-09-27 21:35
检查妇女的身体只能由女侦查人员进行吗
赵承霞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赵承霞
律师解答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二条

  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 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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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承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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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
擅长: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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