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确认的债权能否产生代位权

更新时间:2021-03-15 11:47
未经确认的债权能否产生代位权
蒋艳超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蒋艳超
律师解答
未经确认的债权,也能产生代位权。只要债权人对债务人依法享有到期的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债权或者从权利;并且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债权人就可以行使代位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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