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介费:一般现金按1%,贷款按2%计收中介费; 2、贷款服务费:按成交额1%收取; 3、担保费:个别中介公司额外收取0.5%的交易保障服务费,俗称“担保费”; 4、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宗; 5、代办贷款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宗; 6、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最高不超过200元/宗。 为规范住宅买卖经济服务市场价格行为,降低住宅买卖经济服务费用负担,北京市发改委与住建委就联合下发了《关于降低本市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1、相关《通知》规定,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统一不超过2%。
《关于降低本市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一、本市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统一下调0.5%。 二、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三、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的其他服务,由当事人自愿选择,通过合同明确约定。其中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宗;代办贷款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宗;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最高不超过200元/宗;按照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委托人与经纪机构协商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