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更新时间:2024-04-09 12:20
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赵立峰
上海市汇业(长春)律师事务所
赵立峰
律师解答
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1、承担的责任不同,共同借款人必须承担共同赔偿责任,担保人只承担担保责任;
2、诉讼时效不同,共同借款人的债权人可以在3年之内向其主张债权,对于担保人来说,一般需要在保证责任届满6个月内主张。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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