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军婚离婚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更新时间:2009-05-15 14:19:47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军人家属,但我的丈夫以病休(抑郁症)为名在家已休养2年多。婚前我不清楚他的病况,只是认为他有严重的失眠症。婚后我陪同检查才知道是抑郁症。我婆家是农村靠海没有地,经济收入主要是靠公公和丈夫的工资收入,婚后我们的经济也是婆婆把持,丈夫的工资一直是婆婆拿着。婚后发现婆婆很溺爱丈夫,以他有病要修养为由,什么也不让干,慢慢我发现丈夫居然什么也不会,而且很依赖婆婆,为此我们之间感情开始出现问题,就是在我怀孕,生产及坐月子,哺乳期间他也不能尽到做丈夫的责任及义务。现在我们的孩子才4个月,我想离婚,我想问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谁?(从结婚到现在我只在婆家呆过3个月,怀孕期及孩子生产后都是由我娘家照顾我及孩子)因为婚后我一直没有工作,由于我父母的收入较高,一直都是吃穿用由我娘家供应。还有,他会付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