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巴消费被其它顾客砍伤,能否找酒巴赔偿经济损失?
更新时间:2009-05-16 16:00:07
问题描述:
2008年11月6日晚上,我和几个朋友跟一个客户一起到安乡县LV酒吧消费,在晚上10点左右,我在舞池中见一个女孩子好像我一个朋友,因为里面很吵所以就过去拔了那个女孩子的手臂一下,那个女孩子看了我一眼转身就走了,不一会儿就来了一个小伙子,当场就冲我就打了一顿。大约二十分钟后,七八个人冲进酒巴包间内就砍!直到生命垂危,被送到安乡县人民医院抢救,不久我被送到常德市武警医院进行急救......事后行凶者逃跑。医院共花费差不多十二万,身上 *** 伤50多处,右手功能基本丧失!造成重伤及四级残废!总共造成损失约40万元!住院期间通过公安部门和法院找LV酒吧陆续拿了14000元医疗费!请问从法律的角度讲,酒巴有多大责任?还需要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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