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应该是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还是孩子的抚养费?
更新时间:2009-05-16 07:54:31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于1999年底因他有第三者而离婚,当时孩子四岁,抚养权归他,而实际上因为孩子和他在一起时经常受他打骂不敢回家,读二年级后转离家两百公里的西昌就读,在此期间,他也只是付部分的生活费用及其学习费用,孩子平时的生活和学习情况他也不过问,孩子放假和开学他也不接送,更别谈什么平时去看望孩子了。去年九月孩子考上西昌**读初一,因为平时无人照顾,我也要在单位上班,所以在今年的二月经过他同意,把孩子转入离我们单位二十多公里的**中学就读,以便照顾,而从孩子转回来后,他从来就不管不顾,未付孩子任何费用。我经过单位找他协商也未果,法庭要求出具他的收入证明,而单位上又不开,现在我想,孩子也不愿意跟他生活,那我能不能要回抚养权,或者,按照法律规定,我该怎么向他要孩子的生活和学习费用?法庭要求开他的收入证明而单位不开我该怎么办?求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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