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无助!
更新时间:2009-05-13 15:08:45
问题描述:
与丈夫在01年结婚,女儿今年7岁,婚后一直与丈夫的父母一起居住,09年1月1日丈夫突然说要外出租房住,我和女儿就随丈夫在09年1月1日外出租房居住,09年2月丈夫在当地法院起诉与我离婚,丈夫并与起诉与我离婚后又回到其父母家中,女儿随我就在租住房屋居住,09年4月开庭,4月21日丈夫母亲以想女儿为名把女儿接走,我一人住在租住房屋,三庭开完后,4月28日我交了最后的意见,09年5月7日上午丈夫突然把我居住的租住房的门锁换掉,不让我居住,我无奈只有另找租房。离婚时丈夫说我们结婚时他父母给我们结婚购置的家用电器等物,应属于他的婚前财产,并应该归还他的父母。而女儿又随他们一家三口生活,不知道这样对我要女儿的抚养权有无不利,我和丈夫都是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我能否要求丈夫给我住房和其他的补偿吗?我能取得女儿的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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