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婚姻关系男女双方同居
更新时间:2008-11-08 10:14:03
问题描述:
1、帮一个傻朋友问:无婚姻关系男女双方同居(男女双方举行婚礼但一直没有登记)
男方家里是做生意的。 男方父母管理摊位,男方自己则管理外贸,公司注册是同一个公司名。摊位、公司都是男方父母或男方的名字。
女方和他父母一起管理摊位生意,但是经营所得收入都存入男方父母的账户下。
男方做外贸生意所得则存入男方自己帐户。
女方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 女方所挣的都存入男方父母的账户里,是不是就不算“同居期间的财产所得“?
女方需要有什么证据才能证明是自己所挣?能提供相关证明后,女方能获得自己所挣财产的所有权吗?
还是只要不登记,女方就没有权利获得自己在同居期间所挣财产的所有权?
2、如果上面的情况不变,男女双方登记后。
女方仍和男方父母管理摊位,所得仍存入男方父母账户。
如何界定婚后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女方得怎么保护自己?得提供什么样的证据是自己挣的?
这样的感情(都不算婚姻吧)有必要维持吗?女方是不是太弱了?
女方傻得不想离开男方,自己又有资金和能力,是不是不如自己开店做生意,不再和男方父母做,做了也不属于她。她总不能这么傻下去啊。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