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直没有书面合同。如果我不同意给他一半,我能证明这20万是我前几年的分红所得吗?
更新时间:2009-05-10 23:05:28
问题描述:
您好,我与朋友几年前合伙从事个体户经营,起步资金是在经营中不断投入的,每年利润基本各一半。我负责进货,拓展业务,财务等,朋友出面签合同及售后。营业执照是朋友的名字。由于关系很好,我们一直没有书面合同。两个月前,我觉得有必要明确一下股份比例,就草拟了个合同,其中明确各自占50%。但合同漏洞很多,没有写明两人合作的起止时间及投资方式等等。由于签订合同时,我们的账上还有我前几年的分红利润20万没有取走(朋友的都在08年底取走了),现在朋友说那账上的20万也是两个人共有的财产,有他的一半,并且他威胁说,如果我不同意给他一半,因为营业执照是他的,而且我们两个人在过去几年又没有签字的合伙证据,所以他可以认为全部都是他的,他说他咨询过律师了。我现在找了3种证据证据,一是前几年进货时与客户往来的一些采购单之类的东西,上面有写有订货人的单位及采购者——我;第二是我们在08年底清算前几年利润的一张草稿,但上面没有签字;第三是我们两个人一次谈好的录音,其中有他威胁我的这些话。请问,我的这些证据可以证明我们签订合同之前已经有合作的事实了吗?我能证明这20万是我前几年的分红所得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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