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这条法律规定吗?我该怎么办,这样我就成为黑户头了吧?
更新时间:2009-05-13 08:36:44
问题描述:
07年我家位于六安市金安区民惠路住了几十年的房屋拆迁,于09年5月1号回迁在金安区小南海派出所辖区的“阳光威尼斯”小区内。我父亲携带户口及申请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派出所以“户主女儿年龄超过18周岁”的理由拒绝其女(就是我)迁入。多次协商未果。我要是告他的话闹僵了,我家以后的日子更不好过了啊!毕竟我家以后要在他们的管辖范围生活几十年的!能不能有其他的办法解决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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