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糊的同住人规定侵犯我的合法权益!之五
更新时间:2008-11-07 19:28:48
问题描述:
问答6用宪法中的按劳分配原则更进一步论证未成年人因为对父母的公有住房这一财富取得并未付出劳动,所以不能成为当然的权利人。可谁都知道作为宪法的按劳分配原则,是适用于全体中国公民。所以像她这样对我们老人的公有住房这一财富的取得没有付出过劳动的同住人,没有权利获得产权。
那么, 94上海《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暂行规定》不加任何限定,赋予所有成年同住人对公有住房有获得产权的权利与上述的宪法、婚姻法、《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原则相抵触时,怎么办?
我国立法法规定:
第七十八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七十九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显然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任何与其相抵触的权利将得不到法律保护。她因94上海《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暂行规定》获得的对公有住房有产权的权利,由于对公有住房这一财富的取得并未付出劳动,她的权利既得不到宪法的保护也得不到婚姻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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