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看看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9-05-08 16:21:01
问题描述:
我是被告。2007年1月1日我租原告房屋,签订2年合同,合同签订上达租(先交租金后站房屋)每年1月1日付清房租,(付房租金时没人在厂也没打条)合同到期以后,原告,口头说了一下还安原先合同走。我说好的那就这样吧!也没签合同,等我把第3年的租金交给他时有人在他家做客这算有人做正,可没过几天原告又向我要2009年租金,我说不是给你了吗?原告说我给他的是2008年我欠他的,我一听这不是饿人吗?就吵了起来,我没给他,没过几天他就把我告上了法庭~他的诉讼状;
原告;王亚洲。男27岁深泽县大桥头村人住大桥头
被告;王步云,男23岁深泽县大桥头村人住大桥头
诉讼请求;
1判今被告将祖站房屋返还给原告。
2给付逾期房租1000元
3赔偿违约金1000元
4诉讼费被告负担
事案与理由;原告与被告2007年1月1日签订租房协议,原告将大桥头村北公路边自建门脸3间出租给被告。租期从2007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月1日止,协议到期后被告既不续签,又不搬走,也不给付2009年租金,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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