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提出上诉离婚的话小孩会判给哪一方?还有抚养费大概需要多少?是不是根据收人的多少来决定?
更新时间:2009-05-08 18:25:12
问题描述:
2005年3月生下一名女孩,小孩生下来右脚马蹄足内翻,至今已5岁了,还不会说话走路,小孩在我这儿带到3岁,一直在常州儿童医院治疗,男方不管不问还到我的工作单位闹事,还要使用暴力并叫单位把我开除,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送去她奶奶家。因男方不要小孩在今年的5.6号又送到我的工作单位。分居已有3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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