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证上写明的房屋所有权人是夫妻中男方名字,请问她能合理分得多少财产?(孩子的抚养权女方也想争取来)
更新时间:2009-01-28 19:38:38
问题描述:
某夫妻1996年结婚,97年生下一男孩,二人结婚三年后男方父母买了一处住房给三口人住,当时口头声明房产给孙子,产权证上写明的房屋所有权人是夫妻中男方名字,后男方父母又买了一辆出租车给男方用于生计,车主名称也是男方,另有一处门市房也是此种情况,夫妻二人现在居住在一处自己2006年买的房子中(房子现在处于还贷期),当初男方父母给夫妻二人的房子现在有男方父母居住,夫妻二人由于感情破裂现在想离婚,(主要原因是男方父母总是干涉二人),现在女方想申请离婚,请问她能合理分得多少财产??(孩子的抚养权女方也想争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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