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单位公房
更新时间:2009-05-07 17:10:33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于2007年在单位申请了一套公房,每月按时向单位缴纳了房租。2008年我在外另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就将这套公房转租给其他人住。现在单位将该幢公房全部买给了一开发商,要求我退回该公房。我提出希望单位另外再安排其它的空置公房给我,因为该幢公房里面其他职工住户就是这样安排的。单位说:“别人是一直住在那里的,其他没有房子。你现在有房子了,就应该退回。”
请问,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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