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写出自己事故责任自己应负次要责任。而让工人承担全部责任。我想咨询下您这次事故责任该怎么划分?
更新时间:2009-05-07 14:32:54
问题描述:
5月5日车间下令修剪草坪,并口头下过命令不修剪完一个罚款200元,而上班没人工资仅有80元左右。车间要求后夜班必须修剪完,而且车间也知道全厂没有可用剪草机,车间自己从来不主动联系剪草机,让工人自己想办法自己解决,后夜上班无奈只有借剪草机,由于剪草机属于各车间私有物品,各车间都不让借用,后来靠私人关系在一个车间借到剪草机,剪草机是坏的但对于工人来说能借到剪草机就已经不易,坏的只有凑合着用。由于剪草机坏,后夜班草没修剪完,只有下后夜班班加班修剪,由于剪草机坏本来一个人剪草现在必须3个人一起修剪,加上后夜班加班,在剪草过程中一个人不小心右脚和左腿被剪草机割到,右脚大拇脚趾被剪断确诊无法节肢,左腿小骨骨折。
在这件事故发生后:车间让写事故过程,写完后第二天又让写事故责任,要求写出自己事故责任自己应负次要责任。并在事故分析中把自己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我想问下这次事故本来就是车间一手造成的,为什么在处理中领导都在推卸。而让工人承担全部责任。到底领导该负什么责任?我想咨询下您这次事故责任该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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