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购买了一套房子,逾期不还赔偿经济损失。不还钱就到法院起诉。如被起诉,就上面的情况本人可以追究当事人的什么责任吗?
更新时间:2009-05-06 19:46:51
问题描述:
2008年初,本人购买了一套房子,6月份装修资金欠缺,跟男朋友借22000元,由于办房产证问题和一些感情问题,引起争吵,在8月30日强行下写了一张欠条,内容是由于装修房欠借某某人22000元,于11月30还款,逾期不还赔偿经济损失。有本人的签名和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但在写完借条以后,双方合好过,本人没有取回借条。在2009年元月1日正式分手,男方一直以分手的方式强行追到还钱,本人没有给钱,曾经以恐吓电话说,不还钱就到法院起诉。
在强行下被对方逼写欠条,有什么法律保护法吗?如被起诉,胜诉的机会有吗?就上面的情况本人可以追究当事人的什么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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