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现在有资格收回这块土地吗?
更新时间:2009-05-06 08:45:30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我家住农村,早在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之前我们家一个邻居的几分土地因为地块小而且对方又觉得种地不划算(那时农业税和各种摊派很多,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种田积极性)于是就转交给我们家耕种,对方一再表示,这几分地他们不要了,永久归我们家了。1997年农村搞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因为种种原因这块地并没有重新分配,原来归谁耕种的土地现在仍然归谁耕种,所以对方的这几分地仍然由我们家耕种,只不过土地的承包权仍然在对方手里,而我们法律意识淡薄,并没有将这块地过户到我们名下。1998年对方主动找到村干部,声言这几分土地他们不要了,以后凡是关系到这几分土地的所有摊派和税费都与他们无关了,于是村干部就把这几分地过户到我们名下,而且一直到现在这几分地一直登记在我们名下。三年前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并且开始发放种粮补贴,对方看到现在种田有利可图,于是又要收回这几分土地,他的理由是承包合同上写好了的,这几分土地归他经营,请问律师,对方现在有资格收回这块土地吗?这块地已经登记在我们家名下,是不是应该归我们经营?如果此案走上诉讼程序,我们应该拿什么理由反驳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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