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为非婚生子女争取抚养费
更新时间:2009-05-04 08:51:40
问题描述:
05年我和南方相识当时他已婚有一个孩子3岁,他一再的表示和他老婆感情破裂要离婚,由于很喜欢他也相信他所以和他发生了关系,07年一月我怀孕了接着他3月14号和他老婆办了离婚,当时他说给她前妻买了合适的房子最迟6月份就让她离开,由于我和他一直住在外地他做生意的地方所以我也就答应了。由于我一直不敢告诉家里我和他的事所以我们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后来一直到07年10月份我生下女儿他前妻还没离开,于是我追问他可他一再得敷衍,接着我提出了分手希望他能够给我钱让我带女儿走他不同意,由于女儿小而我又不敢回家所以还是继续和他住在一起。中间我和他吵了无数他就给我打了一个10万的欠条上面写明雨09年2月16日还给我。可是在此期间我还是没能力带女儿出去过还是住在我和他一直住着的房子里,我一再得要求不要他再回来住可是他不肯。直到现在我才知道他一直和他前妻都有关系而且08年8月又有了一个孩子。对于这个男人我早就绝望我只希望能够争取女儿的抚养费带女儿离开他。我想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做才能在保障自己和女儿利益的前提下和他了断。他给我打的欠条是否有效。而他这种行为是否能构成欺骗罪。请求和期待你们的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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