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帮我看看值不值得仲裁?
更新时间:2009-05-01 23:53:43
问题描述:
公司与我非法解除劳动关系,也同意支付补偿金和代通知金,但不同意足额支付,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否申请劳动仲裁?还有,我可不可以主张获得额外的50%补偿?我的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补助,而公司只按基本工资给我算补偿金,但我每月确实还有上述后两项收入,由于公司不发工资条,且在后两项工资上偷税,因此在公司帐面上体现不出来,我也拿不到所谓书面的证据.不过公司的员工(在职的或离职的)都可以证明有后两项工资的存在,而且我们每个月都要签字确认各项工资的金额后才会发放,因此公司实际上保留着我们签定的清单.所以我想问,是不是即使我手里暂没有这方面的证据,仲裁机关也可以要求公司依法出据啊?如果公司不配合,人证可以作为证据吗?我是03年7月加入这家公司的,到现在快六年了,在后来的协商中,公司实际也认可N+1的补偿金计算形式,因此请帮我算一下我应该拿到多少钱是合适的.我前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为5500元左右.马上要开始新的工作,如果请律师帮忙仲裁,我还会不会牵扯很多精力和时间?还有就是包括有可能发生的一审上诉,总共需要多少律师费?如果我的官司(仲裁或一审)打赢了,可不可以主张让公司承担律师费.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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