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一张收据给我。结果是东西弄丢了。凭什么让我来认这个损失呢(一口气哽在心里
更新时间:2009-05-01 16:44:11
问题描述:
我今年二月份的时候,在大冶玲珑秀买了一个饰品,没有用到三天就断了,然后我拿到该店去修理。店员说要一个月的时间,开了一张收据给我。说到时凭此收据拿东西,后来我就把购物的小票给扔了,没想到结果却拖了几个月,每当我打电话去咨询的时候她们总是拖,结果快五一了都没有看到我的东西。前几天我去找她们,她们才给我查了一下这个事情,结果是东西弄丢了。说要赔我一个。可是当时我购买此饰品的价位是68元,可是她们说赔偿的时候只能赔30元的同等价值的饰品,结果我不结受。他们确说我没有小票,用过的东西是二手货,只有赔这个价位。可是我不能接受,毕竟我是来修东西的,东西是她们弄掉了,凭什么让我来认这个损失呢(一口气哽在心里,不舒服),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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