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正式的复婚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8-11-05 12:53:55
问题描述:
2006年底,我哥哥和结婚十年的嫂子在老家安徽办理了离婚手续,法院将他们的财产分判后,将十岁的小孩判给了我哥哥,并且判嫂子欠哥哥4万元人民币。
但是2007年4月份,我哥哥和我嫂子沟通过并且也经过仔细的考虑后,决定和嫂子复婚。当时哥哥只是在老家合肥办了酒席,把嫂子方的所有亲人以及哥哥自己的好朋友们叫过去一起吃饭,对众人宣布和嫂子复婚,并没有拿复婚证。就这样,我哥哥再次把小孩让嫂子照顾,他再次来到上海做生意(注:哥哥之前也是在上海经营生意认识嫂子的,嫂子是江苏人),和嫂子分居两地,每个月给嫂子寄生活费和小孩的一切费用。
今年10月份,哥哥发现嫂子有情人,于是他很生气,想通过暴力报复,请问这样可以吗?如果不可以哥哥该怎么样维护他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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