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准生证难!
更新时间:2009-05-01 19:02:33
问题描述:
您好!
我和妻子2008年2月份领的结婚证,均属初婚未育无抱养。妻子于今年2月份怀孕,现在正在办理准生证。我们的情况是:双方2007年至今在广州打工,在广州某小区购买了房产,但在房产所属居委会没有任何资料登记。男方户口在玉林,女方户口在南宁,准生证在南宁办理。按照规定,男方已经在申请表上盖完所需的公章。在女方办理时,需要盖一个女方现居住地的居委会公章。在这个问题上,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坚称由于女方住在广州,必须由广州居住地所属的居委会盖章。我们到广州去办理时,那边的居委会又说女方的户口在南宁,而且查到之前未办理广州暂住证,查不到任何资料,不能证明,叫女方回户口所在地盖章。就这样为了这个章,被两地的居委会当作皮球一样踢来踢去,跑了几个来回,两边的居委会就是不愿意盖这个章,请问我们要怎么样才能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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