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能否在我的生活费、低保标准是否过低,能否办理4个人的?是否有扶贫政策
更新时间:2009-05-29 21:59:34
问题描述:
1996年我骑自车车送孩子上学,路过本村一座小桥的时候,因为没有护栏,我从桥上摔下造成第五六颈椎脱位,至今全身瘫痪在床,现在因为没有生活来源,难以自理。我多次向省、市、县领导反映,也向法院申请过,镇政府只给我办理了低保,每月120/元每人,办理两个人的,其它的没有任何补助。我现在提出申请的是:1、政府能否在我的生活费、护理费方面给予补偿;2、象我这种情况,低保标准是否过低,能不能适当增当,能否办理4个人的?3、我想从事一些比如养殖行业,政府是否有扶贫政策,帮助我自主创业,走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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