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辞退,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能不能得到一个公平的就业机会呢?
更新时间:2009-04-29 11:06:59
问题描述:
我父母是一家企业的双职工,我本科毕业后,应聘到这家企业,在招聘会上通过面试,该企业表示合格,被录用,但是之后,我被辞退,原因是该企业说有内部规定,公司不招有亲属关系的员工,但是我面试通过,完全是凭我的能力,和我父母无关,现在他说有这个规定,根据“就业促进法”,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那我能不能得到一个公平的就业机会呢???急急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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