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通过法律,孩子和财产如何分
更新时间:2009-04-28 00:22:12
问题描述:
我4年前下岗后由于家庭不合到广东打工(未办离婚手续),孩子在老家由老公带,并跟老公谈好他负责儿子学费,我付青岛房子按揭,而老公总以要儿子生活费为由无休止的向我索取。。。今年春节我们曾谈好离婚条件,他要儿子,牡丹江和青岛(未按揭完)两处房子都归他所有,现在他又反悔。我要通过法律手段离婚,请问财产如何分?我下岗后打工的收入是否也要分给他一半?我在深圳这边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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