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我一分钱,我可以上诉告他家人吗?我可以拿回原来属于我的那部分赔偿金吗?
更新时间:2009-04-26 23:01:11
问题描述:
我与男友同居3年左右。2008年2月我生了一个女儿,同年10月女儿因医院抢救不及时而去世。医院当时赔偿了8万元。但男友和其姐姐没有告知我就私自把除去各种开支后剩下的5万元存入了其姐姐的帐户。我当时没有追究,这笔钱的去向我也不是很清楚。在2009年4月,男友因绑架刑事拘留。其家人(母亲和姐姐)在他拘留其间想把我赶走,不给我一分钱,并且男友在外的债款,她们也不让我去收,不让我拿。我想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上诉告他家人吗???我可以拿回原来属于我的那部分赔偿金吗??我可以要求其家人赔偿我的各种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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