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赔偿问题
更新时间:2009-04-24 23:14:30
问题描述:
本案双方均为某厂职工有固定收入来源。
领取结婚证一年后男方父母给两人购买住房一套,购房半年后两人正式举行结婚典礼,住房交费单据为男方父亲签署,房本户主为男方;
婚姻维持期间婚姻期间所有支出都由男方收入负担,女方的工资收入从未花费过,结婚四年后,男方发现三岁的孩子不是自己的,然后女方在未通知男方的情况下将所有婚姻期间收入转移。在此期间孩子的抚养与教育都由男方和男方父母承担。
离婚时应向女方要多少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现有上述住房应归谁所有;女方转移的期间收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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