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辞职之后公司部给工钱,那我需要找什么相关部门帮助我讨要工资,需要什么程序,和什么证据!
更新时间:2009-04-23 21:44:23
问题描述:
我是08年大学毕业生,与宁波市江北区**有限公司签的合同(一式两份),但是合同都在公司的手中,犹豫我们老板在福建与另外的人合伙开了一个名叫福建省**限公司的厂子,而且宁波那边也没事情做,就让我和我一个同时签宁波大洋公司的同学到福建顺洋来工作,并且没与福建顺洋公司签合同,我们在福建顺洋工作的期间内,试用期三个月每个月1500元工资,试用期是7月23号到10月23号,然后应该从11月份就转正了,工资是2500,但是由于公司的项目停工,工资一直没有按时发放,到过年的时候只发了11月份一个月的工资,过年回来也一直都没发一分钱,在09年4月20日的时候老板说要给我们降薪(由于一直没事情做),具体减薪减到多少钱没有说,只说从过年回来就减,他说看看以后公司环境好的话多给我们发点,环境不好就少发点,我们已经有两个财务的女同事辞职了,但是辞职之后一分钱也没拿到,现在我想辞职,因为公司一直没有事情做,也不知道具体什么时候能再次开工,但是我怕辞职之后也同样拿不到钱!所以想请问律师几个问题!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