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方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更新时间:2009-04-23 22:14:02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怀孕足月后到潍坊**医院后生产,因没有分娩的征兆,院方便给我打的催产针,因本人对催产针不敏感,院方便加大药量后,结果发现孩子在肚子里死亡了,分娩出来后,院方先没有通知其家属,而是找了照相的来照了个相片,后来才通知家属说孩子死亡了,原因是孩子在肚子里的脐带打了死结。以前在那做的定期检查都是正常的,去的时候还做了检查都是正常的,为什么去了后就死亡了,医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事情发生后,院方不承认是他们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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