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单位开车出事故,司机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更新时间:2009-04-22 15:14:18
问题描述:
那天早晨5点(正常上班时间是8点)单位派我开车带另外两名同事去外地办事,路上经过一个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走到路中央的时候,从右边突然冲过来一辆面包车,车头撞到我车的右车门上,把我的车撞到了路旁,双方都有受伤,最后交警认定我负主要责任(百分之七十的责任),说是因为交通法上有规定,在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直行车辆必须避让右边来的车辆,可是我当时左右看了没有看见他,在我走到中间之后,他才突然冲了过来.不过当时我也超速了,因为那段路是限速20公里的我不知道,但他的车速更快.
公司给我打电话,说是判决下来了,保险赔得也不多,除了保险赔的还剩4万块钱,让我承担一部分,后来也没细说让我承担多少,这事也就一直拖着,最近公司又给我打电话,又变成一共还有5万了,让我承担2万5千元,说是主要责任在我如果打官司的话,我赔得更多.我现在就是想咨询一下,像我这种情况算不算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我到时底应该承担多少责任,公司让我承担2万5合不合理,如果我不出这么多的话,公司要是告我,法院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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