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用便条纸写房子归孩子,房子到底归谁?
更新时间:2009-04-22 22:49:08
问题描述:
蒋和前妻2003年离婚,孩子判给他,离婚后用便条纸写房子归孩子。今年孩子满10岁。
房子是2001年从前妻姐姐那里花6万多元买来的,房产证是前妻姐姐的名字,但房产证在2002年(未离婚前)被前妻姐姐拿去银行贷款,至今还押在银行。
请问:1.房子到底归谁?
2.前妻和孩子住这房子,那蒋的父亲、17岁的儿子、蒋现任妻子是否可以住进去?
3.前妻是否有权利卖掉房子?如果前妻以8万元把房子卖掉,孩子或蒋可以要钱吗?
4.房子是否可以再重新分割?
虽然孩子判给蒋,但孩子一直由前妻带着,蒋支付孩子所用费用(学费、伙食、医疗、穿、玩、零食),另外还给前妻1000~2000元帮带孩子的费用。
请问:
1.他是否不用付那么多钱?因为目前的收入每月只有8千~1.2万元,且还有17岁高中的儿子(高价学校)、2岁的女儿、还有年迈的父亲、现任妻子、现任妻子的母亲,都需要抚养。
2.10岁的孩子读试验学校(高价学校),前妻不愿让小孩到他户口所在地读,蒋是否可以强行把孩子带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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