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解约
更新时间:2009-04-20 17:23:5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有一个房屋租赁解约的问题。本人于2007年5月在宣武区某小区租了一套两居室的住房,租约为4年,租金年付。我每年按时缴纳租金,其间没做过任何违反规定的事。今年4月初房主因市场租金涨价而提出调整租金(当时租房合同没有提及房租涨跌事宜),经协商双方没有达成共识。房主口头要求解除合同,合同规定违约方要按年租金的10%赔偿。房主口头答应按合同办事,后每天带人来看房,前两次我都配合他看房。但我发现,房主不想支付违约金,也不提供任何书面的解约意向,我拒绝他带人看房。可现在的问题是马上要交下一年的租金了,如果房主不来收钱,又不给我书面解约,我不知道我是搬走还是继续住,如果继续住,我就成了滞纳租金违约;如果搬走,我又变成了提前解约方了。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我手里没有对方提前解约的证据(包括人证、物证),请律师给我提个可行的建议。
先谢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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