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什么津贴之类的。想辞职。有没有违反法律的地方,有没有一些有利于我谈判的东西呢?
更新时间:2008-11-05 12:23:44
问题描述:
一进公司,就被派到日本现场研修一年,条件是把本来的两年合同扩展到5年,而且是从研修回来的日子算起,也就是说要呆满6年。而且用的护照是因公护照,好像是按照公务员的身份办理的,回来以后就收走了,在日本也只是每个月象征性地发4W日元的生活补助,没有什么津贴之类的。现在由于一些原因,想辞职。但是由于有赔款的原因,正在谈判中。
想咨询一下律师,公司在上述行动中有没有违反法律的地方,有没有一些有利于我谈判的东西呢?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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