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年的学费收得是否合理,以及强行让学生去外地实习是否侵权?未经同意回到学校的处分是否恰当
更新时间:2008-11-05 12:14:05
问题描述:
我是2007年7月商务文秘专业的大学毕业生,2006年9月12日学校组织将我们全专业的同学联系到上海的酒店实习,主要是做酒店的服务员工作,每月的工资(学校当时说那不叫工资,叫经济补助)500元。由于专业不符,我给学校领导打过电话,但未经同意,说是回到学校就拿不了毕业证,后实在受不了该服务工作,在未经学校同意的情况下回到了学校,回校后,学校给了我处分,此现象其本质是杀鸡儆猴。回校后,学校最后一年的课程基本没有上过课,但学校却收了我们一整年的的学费和住宿费,多了三百元的就业指导费,现在就业指导费被曝光,正在退还中。我想请一下,最后一年的学费收得是否合理,以及强行让学生去外地实习是否侵权?未经同意回到学校的处分是否恰当,给我人生画上重重的一笔黑点,至今未走出阴影~~~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