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这样的情况会怎么样?
更新时间:2009-04-13 12:42:38
问题描述:
我父亲2007年10月乘坐他人摩托车,发生摩托与三轮相撞事故,造成我父亲多处骨折,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判定由摩托驾驶人与三轮驾驶人各承担50%责任,我父亲不承担责任.当时我父亲医疗费全部由我方自己垫付,因为考虑到日后钢板拆除的医疗费,一直没有去处理,现在想通过法院处理此事,但是摩托驾驶人最近发生精神问题,并申领了残疾证,这样会不会对事故的判定造成影响?会不会被判定无须承担责任?还有我国交法规定有精神问题患者不允许驾驶机动车,而事故发生时那摩托驾驶人是有驾照的,而且并不觉得他有精神问题,去交警部门时也很清醒,行为能力和常人无异,这样是不是能说明在发生事故时摩托驾驶人还是有行为能力,而现在他申领残疾证并不能说明事故发生时他是有精神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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