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有什么法律手段可以采取呢?
更新时间:2009-04-13 08:50:03
问题描述:
男方与女方同居5年,打算有小孩后就结婚,期间买了首饰给女方,但一直都没有小孩,第4年的时候,男方提出分手,女方不肯,男方提出:再过一年,没小孩就分手。女方没当一回事。第5年,还是没有小孩。同时出现了女方2,(即第3者)。男方再提出分手,并承诺给女方(小于15万的)分手费,但女方要求大约15万分手费。(因为男方一直不肯透露具体数字,所以不能提供准确数字)男方今年32岁,还没成家立业,收入不高,家里也不宽裕,可男方还是支付了。女方还带走了男方的手提电脑、数码相机(价值大约8000元),因为男方说:你拿得下手就拿吧。结果女方真的拿了,而且还是到男方公司索要的。最后女方走时,还把男方衣柜的裤子剪烂,(在农村“裤”与“福”同音,所以有福的寓意)
男方知道家里会反对支付分手费,所以事后才告诉家里。家里得知后,觉得女方太过分了。
这时候有什么法律手段可以采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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