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斜屋顶隔热层是否违法?
更新时间:2009-04-12 17:47:12
问题描述:
江西省樟树市五洲花园,于2003年开工建设,2006年完工,共计二十26栋,所有房屋于2007年全部售完。房屋为六层砖混结构,六层以上为一斜屋顶隔热层,最高处近3米左右,地面(六楼楼面)厚度约为7公分左右,楼顶是单层的琉璃瓦屋顶。里面常年黑暗,夏季炎热无比,不通风,本为隔热的用处,根本不具备住房的条件,而且对房屋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然而自2008年年底有人贴出售楼广告,将此楼层以26000元/套出售,只与买房人签订买房合同,并无三证。据说已经卖出很多,也有个别已经住人。请问我们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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