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可以拿回房子?
更新时间:2009-04-13 12:09:39
问题描述:
你们好,我想问一下。我爸爸得到单位分配的一套房子,但是只是付了部分款,还和单位每四年签一次合同,每个月都要付房产局100+的房租。因为我是南宁市人,我们原本就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所以在2004年又将北湖小区一套两房一厅的房子转租给别人。在转租的时候时候,我们未签订合同。而且每个月,都是我们在交纳房租。在2008年,对方不再交房租给我们,当我们去收房租的时候,他就说他曾经用过1.5万元来装修过该房子。要住够10年期限才肯搬离(他说是我妈妈答应他的),但是,我妈妈从来没有答应此要求过。因为我们是转租的,他又仗着我们和房产局签有合同这个事和我们一直僵下去。之后,在拿他没办法的情况下,我们在2008年9月与他签下一年的合同。爸爸说,房租可以不要他的,只要他到期后,希望他能搬走。但是,直到昨天,他和爸爸说,他要住够十年来弥补他在我们房子上装修的损失。为此,我们很烦恼。不知道该怎么做,爸爸曾经想过,希望他按合同上说的住够一年,然后可以搬离,就算给房产局知道该事情,就算赔偿违约金也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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