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这个房子信用社通个法院拍卖的时候的房屋买卖合同。现在那房子我买了,咨询一下我应该让吗
更新时间:2009-04-06 21:06:18
问题描述:
我家在湖南汉寿县的一个小镇上!刚刚买了一栋门面!那房子原来是我们乡破产抵押给信用社了,信用社在拍卖给我现在买房的这个人的!那时候这个房子信用社通个法院拍卖的时候的房屋买卖合同。评估鉴定书上面都没写。假如我要从修或者是现在的房屋东面的抵邻居的地方要让50厘米给他,并且这房子在去年办了土地使用正,上面也没有这点。只是他和我现买房的这个人写了一个房屋交界说明,内容是曾红(邻居的名字)房屋东边正墙50厘米以内属于曾红管辖范围,实际上只要不影响曾红3楼顶屋屋檐就行。现在那房子我买了,搞装修他要我让那50厘米,我想咨询一下我应该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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