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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9-04-05 10:51:51
问题描述:
您好:
律师
我是湖北京山县的一名女生,名叫肖艳,于1月16日在我们本地一家浙江人开的水泥厂磅房上班,磅房就是水泥车空车过一次磅,然后重车过一次磅,后厂方于3月11日通知我不用上班了,后咨询也未犯任何错,说是公司的回避制度,不能要本地人到磅房上班,说是怕作假,后找到该厂人力资源主任,他说是待岗,有合适的工作就安排,但是我等了一个月也没消息, 我想咨询的就是公司这样待岗违法吗?我该怎么办,现在我也不想到这家水泥厂上班,有好多人都这样,我想为他们也为我讨回公道。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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