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人受伤,包工头和房子主人谁该负责任?
更新时间:2009-04-03 20:12:29
问题描述:
装修工人A为在安装灯具的时候使用电锤时由于手没有握紧导致从三角梯上面摔下来,现在摔断了右腿.
现在装修工人A是被包工头B请来做事情的,之间没有任何合同,工资是按天记费的,包工头B是通过朋友C的介绍给房子主人D来做装修的,他们这三者之间也没有任何的合同.
事故发生后,包工头B给装修工人A出了前期全部费用合计一万多元,现在装修工人由于明年要从腿里面取出钢板会产生后期费用,现在装修工人A把房子主人D告上法庭,要求房子主人D付给后期费用包括营养费啊什么的共计两万多,但这之间要包工头B出庭作证,包工头B不出庭作证.
请问;1\\\'房子主人D需不需要付这后期费用?
2\\\'包工头B该不应该也参与付后期费用当中去?
3\\\'包工头B不参加出庭作证的话需要不需要付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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