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不会难倒大智慧大正义的律师吧?
更新时间:2009-04-01 11:14:18
问题描述:
我是93年由一家煤矿单位调入另一个城市单位的国企职工,这个单位大多数职工是交六千至一万不等<分城镇和农村>的集资款招的工,我们调入的也交了四千元,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二百多名年轻职工的基本生活费都无法发出,有些人被逼无奈只好停薪留职外出打工,拖至99年单位既没改制也没破产就用职工自交的集资款把懵懂无助的我们轻松遣散了,其间只交了一年的养老金,02年自谋出路的我进入另一家公司做临时工<这公司也没交养老金我都不怪,是她好心接纳了我>,06年我自交了一万六千余元调入了这家公司,想请问尊敬的律师我这钱出的是不是冤啊,我该如何讨要说法?真诚地感谢您们的耐心详尽的解答!!
问题补充: 93年是由那煤矿单位安排调动的,99年职工们讨要说法是由市政府出面如此解决的!请问这补交的<不补交就无法调入>一万六千元养老金钱该由谁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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