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母赡养的问题
更新时间:2009-03-31 14:07:48
问题描述:
我老公的继母在我老公七岁时嫁给他父亲,现已共同生活二十多年,并生有一个妹妹,今年二十二岁了。2007年我们俩掏了两万六千元给他继母一次性补交十年社保金,四年后她就可以在社保领退休金了,每月估计五百元左右。(我老公父亲和继母都没工作)今年因为我们提议让他父亲买份社保,并提出他们自己出两万块,剩下的六千多我们来出。他继母不肯,要和他父亲离婚,并要求他父亲净身出户。(他父母有一套新房子,07年买的,目前市值二十来万,存款也有六万元左右)经协调,他继母又提出,不离婚可以,我们每个月要给一千块钱给她。我和老公月工资加起来三千四,还有一个才八个月大的孩子,结婚,买房,全靠自己借钱。我们知道她继母的私心,她想把房子留给她亲生女儿,又想让我们承担赡养两位老人的义务。我想请问的就是,如果他继母一定要和他父亲离婚的话,她能独霸所有财产吗?(房产证是她的名字)还有,离婚后我们还要赡养她吗?(我们已经给她买了社保)离婚后我老公的妹妹是不是也应该赡养她父亲呢?她现在要求我们一个月给她一千块钱有法律依据吗?如果我们赡养了他继母,他继母有权把她自己所有的财产全给她女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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