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套住房,按累计应付款的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我又该怎么样更好的维护我的权益呢?
更新时间:2009-03-30 16:40:05
问题描述:
您好,我买了一套住房,合同规定是在2007.7.31之前交房,我们只交了6万二多点的首付。但是至今都未交房,现在都没有盖。我们一直在外花钱租的房子。合同上写的是,逾期超过20日之后,按累计应付款的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我觉得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如果我想退房,起诉他们的话。他们应该赔偿我们多少损失呢?买的时候是1658一平方。现在房价那么高?如果不这样,我又该怎么样更好的维护我的权益呢?非常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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