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司的手段
更新时间:2009-03-28 16:15:13
问题描述:
小明于2008年6月办理了网通ADSL包月收费上网业务(使用的是预付费电话),费用138元/月,使用至2008年10月,后来就一直停用至今(电话仍在使用)。2009年3月22日,使用了一张100元的网通冲值卡冲值后,显示余额为90多元。2009年3月25日,接到**公司电话一个,告知小明电话已欠费40多元。郁闷之下小明去**营业部询问,被告知:电话欠费40多元,乃是**网络升级的结果,余额显示方式改变了(包月费用+余额=实际金额),还是可以继续打电话的(经验证确实可以)。原因是小明办理的上网业务是包月业务,如若停用,必须把包月业务变更为即时收费业务,否则每月会扣20元违约金(办理上网业务时并未告知小明)。而若要变更上网业务,必须先把当月的包月上网费交清,并且在电话不欠费的情况下才可以。10月到现在,在小明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被扣除6个月共计120元的违约金,直至所谓的**网络升级后才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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