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没有钱赔给他,请问我这个算是逃逸吗?会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交警也联系不到我
更新时间:2009-02-23 18:30:19
问题描述:
:我开电动车和另一个开电动车的人相撞,事故责任是判我70%的责任,他30%的责任,这里面涉及有送礼给政法部门,和暴力事件,(70%责任一共是1万零500)现在我没有钱赔给他,我和他说写一份协议,分期给,他要求我先给5000,要不就没有商量,他会使用暴力。我现在到外地去打工,一方面是躲避他的威胁,一方面是找钱,请问我这个算是逃逸吗?会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他们联系不到我,交警也联系不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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