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付疑问
更新时间:2009-03-25 16:33:06
问题描述:
我方资料:
白 男 53岁 非农 教师 月薪1752元 伤残等级:10级
杨 女 51岁 农业户口 学校食堂聘用职工(工龄9年) 月薪650元 伤残等级8级
起诉经过:
车祸,白驾驶摩托(杨搭乘)被对方蒲所驾驶小型面包客车(只买有交强险)所撞,交通事故鉴定蒲为主要责任,白为次要责任(摩托无驾驶证,二人未带头盔),杨为无责任人。
我方疑问:
1、 白、杨二人按照伤残等级可得多少赔偿金,保险公司付多少? 2、 二人误工费应该怎样算?能各赔偿多少?(二人均住院一个月,白于一年半后要进行二期手术,杨写明出院后要卧床二月) 3、 营养费方面白与杨各自的日标准为多少?二人各能赔偿多少营养费?(但在法庭上我方代理人已放弃,是否还能挽回?) 4、 二人的精神损失费一般各多少?(但在法庭上我方代理人已放弃,是否还能挽回?) 5、 保险公司现在对我方的伤残鉴定有争议,让我方提供住院期间的相关资料,我方是否有这个义务? 6、 我方住院期间医药费总共花了三万余元,对方已支付25000.00现在当事人认为他不用再负什么费给我方,那是我方我保险公司的事。是否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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